自律其心 自律其行

       一名法学博士研究生、公司副董事长,在一次听说有一笔2600万元巨额资金转入自己挂靠的公司时,他就抛出了一个“一级市场没风险,肯定赚钱”的诱饵,并许诺为对方解决孩子出国留学费用问题,从中“弄出”了1500万元全部购买了股票。为了让这笔“借鸡生蛋”的生意“穿”上合法的外衣,他费尽心机,企图让自己走出的每一步都“合理合法”:先是与对方签订“委托投资合同”,接着又与证券部门签订“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”,并按时支付利息……这像极了商业谍战片的剧情,正来自于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录典型案例选之《法学博士的阴谋》。

       作为公司警示教育月活动之一,杭州第三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观看了这一反面典型案例。“欲生于无度,邪生于无禁”,案例中的法学博士王杨放纵自己的私欲,心无戒惧,等待他的终是铁窗高墙,而他的人生也注定一无所得,两手空空。这一反面典型案例让我更加深刻地明白自律意识的可贵。

       自律,是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,自我实行的约束和控制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。古人讲:“君子为政之道,以修身为本”,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、做事、做官的基础和根本。自律对于共产党员来说,更是安身立命之本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,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、无人时、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,始终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不放纵、不越轨、不逾矩。在如今各种利益诱惑纷繁复杂的情况下,考验更加突出,党员同志要守住“底线”、不碰“高压线”,唯有自律其心、自律其行。

       自律其心,提升自我修炼。“石可破也,而不可夺坚;丹可磨也,而不可夺赤。”不管是集团传达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,还是支部组织观看的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录典型案例,几乎所有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在剖析违法犯罪的原因时,都提到理想信念动摇和缺失这个根本原因。 “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,最大的诱惑是自己,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”,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。无数正反面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: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,一旦理想信念动摇,很容易消极颓废,走向组织和人民的对立面。

       《论语》有云: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作为一名党员,要时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求。要有自我认识、自我剖析、自我改造、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要加强日常心态管理,保持心胸开阔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权力观、事业观、政绩观,始终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,自觉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防止“七个有之”,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、老实人。

       自律其行,作出廉洁表率。古人云,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”。这里的“身正”,就是管住了自己,“不正”就是放纵自己恣意妄为。党员干部出问题,往往是从小的事情上不守纪律、破坏规矩开始的。案例中的法学博士王杨,如果不是过分相信自己的高智商而轻视法律的强大,美好人生也许会一直延续下去。然而,他却走上了另外一条放纵私欲之路。这一高学历、高管、高智能的“三高”型职务犯罪案件让我们警醒。如果无所顾忌地任性用权,为所欲为,甚至违法乱纪,怎么有资格、有权威去管别人、作人民的榜样呢?

       “道自微而生,祸自微而成”。对于党员来说,微小之处的不警惕、不检点,必失大节。要重视细节,坚持从小事、细节做起,并在持之以恒的积累中日臻完善,作廉洁自律的表率。在纪律问题上更要秉持“小事”不放手、“小节”不松手,始终坚持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,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、纪律底线不可触碰,时刻绷紧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之弦。 (建投信托  李妹)